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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 應考資訊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時間

  • 報名日期
  •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114.05.28 - 114.06.06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113.05.28 - 113.06.06

  • 考試日期
  •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114.09.06 - 114.09.07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113.09.07 - 113.09.08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經建行政職系,設有下列組別: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韓文、俄文、義大利文、土耳其文、馬來亞文、葡萄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及國際經貿法律組,是從事對外經貿活動的專職人員,也是公職當中少數的外派職務,駐外經濟商務人員主要任務,就是促進臺灣與各國之間的經貿合作及保障爭取產業利益等。

商務特考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且符合考試相定資格規定即可報考。

英文組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1.大學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2.經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考及格。
3.經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非英文組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1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1.大學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2.經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考及格。
3.經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國際經貿法律組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1.大學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2.經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考及格。
3.經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非英文組包括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韓文、俄文、義大利文、土耳其文、馬來亞文、葡萄牙文、泰文、越南文及印尼文。

英語檢定測驗

報名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須提供英語檢定測驗成績,以符合外交實務工作須具備聽、說、讀、寫之全方位英文能力,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1. 全民英檢(GEPT)。
  2. 多益(TOEIC)。
  3. 托福(TOEFL)。
  4. 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5. 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6. 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7. 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8. 外語能力測驗(FLPT)。

商務特考體格檢查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繳交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期限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 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2.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 語障。
  4. 中、重度肢障。
  5.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7. 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商務特考考場地點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應試試區或試場,可於考前15天左右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試區查詢」項下查詢。

  1.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僅設臺北考區。
  2. 第二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外交類科»桃戰人生職場新視野
 

商務特考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Q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是什麼?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隸屬於經濟部,主要職責包括處理國際經濟與貿易事務、強化與各國的經貿聯繫、協助國際投資,以及促進資金和技術合作。此職位的工作性質與外交領事人員相似,同樣提供海外派遣的機會。
Q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一定要外派嗎?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會參酌個人意願、工作表現及語言專長等調派駐區,新進商務人員或調返本國服務人員,在國內服務年資滿二年以上,即符合申請外派資格,駐外人員任期,原則以四年為一任,並以六年為限,期滿調返國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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