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鐵錄取率攀新高,你還不知?
- 公司變革後有哪些機會,適合想快速找工作的我
台北自來水招考 ─ 考試科目
臺北自來水處考試科目
四級工程師、助理工程師、一級工程員、助理管理師/一級業務員(企業管理)考科為共同科目、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助理管理師(資訊處理【軟體】)考科為專業科目。技術士(含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考科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
職員-四級工程師測驗項目
資格/類別 | 土木工程 |
---|---|
共同科目 | 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1.國文:作文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
專業科目 | 1.土木工程【含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測量學、結構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等】【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2.自來水工程【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
複試項目 | 口試 |
其他說明 | 本職務可能需執行外勤工作,或可能需接受工作調配,全日24小時分二輪制值 班,敬請慎重考量自身狀況始報名應試。 |
職員-助理工程師/一級工程員測驗項目
資格條件(一)或(二)擇一即可, 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資格/類別 | 土木工程 |
---|---|
共同科目 | 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30%。 1.國文:作文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
專業科目 | 1.土木工程【含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測量學、結構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等】【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2.自來水工程【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
複試項目 | 口試 |
其他說明 | 本職務可能需執行外勤工作,敬請慎重考量自身狀況始報名應試。 |
職員-助理工程師測驗項目
資格條件(一)或(二)擇一即可, 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資格/類別 | 電機工程 |
---|---|
共同科目 | 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30%。 1.國文:作文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
專業科目 | 1.基本電學【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2.電工原理【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
複試項目 | 口試 |
其他說明 | 本職務可能需執行外勤工作,敬請慎重考量自身狀況始報名應試。 |
職員— 助理管理師/一級業務員測驗項目
資格/類別 | 企業管理 |
---|---|
共同科目 | 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1.國文:作文 2.英文【選擇題】 3.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法及其施行細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
專業科目 | 1.自來水營業管理【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1)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服務,如淨水、供水、水質、抄表、收費、申請、營業章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恢復用水申請須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過戶申請須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接水申請須知等。 (2)用戶用水設備、水表之功能、運作及構造等原理或規定,如「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等。 2.管理學、會計學、經濟學及統計學【選擇題,權重各35%】,成績占第一 試(筆試)成績35%。 |
複試項目 | 口試 |
職員-助理管理師測驗項目
資格/類別 | 資訊處理(軟體) |
---|---|
專業科目 | 1.計算機概論(含硬體及軟體)【選擇題,權重30%】 2.資訊管理【選擇題,權重30%】 3.資料庫【申論題,權重40%】 |
複試項目 | 1.上機實作:程式設計(Java)〈使用Android Studio撰寫程式【限以Java撰寫】〉,成績占第二試成績60%。 2.口試,成績占第二試成績40% |
其他說明 | 具下列資格者尤佳: (一)具程式開發工作 2 年以上經驗 (二)已取得下列證照 1.勞動部乙級(含)以上電腦軟體相關技術士 2.CPE 程式能力檢定中級(含)以上(Collegiate Programming Examination) 3.TQC+軟體設計相關認證合格(Techficiency Quotient Certification) |
工員—技術士測驗項目
資格/類別 | 土木類 |
---|---|
普通科目 | 【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1.電腦概論 2.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
專業科目 | 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高中(職)配管裝修、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70%。 |
複試項目 | 1.口試 2.體能測驗:含600公尺跑走及健力2項,任何一個項目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測試方式如下: (1)600公尺跑走:男性3分鐘、女性3分30秒內完成,超過上開時間限制完成即未達合格標準。 (2)健力:以40公斤壺鈴為測試工具,站直後計算支撐秒數,男性須達15秒、女性須達8秒,未能支撐規定秒數者即未達合格標準。 |
其他說明 | 本職務如指派外勤工作,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敬請慎重考量自身狀況,可接受下述工作指派者始報名應試: 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護操作、閥栓類與水管橋巡查及維護、用戶無缺水、水質異常案處理及管末端排水、搶修、管網施工配合處理檢漏或操作制水閥、路平巡查及緊急調配供水、用水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水表拆裝、維修及校驗、營業協助等業務,具機車、汽車及貨車駕照者尤佳,並需協助駕駛公務車輛。 2.需接受工作調配,全年全日 24 小時分二輪制值班,執行設備監控操作。(日班上午8時至下午8時,夜班下午8時至翌日上午8時);非受指派擔任上述全年全日二輪制值班工作者,亦須接受偶發性夜間、假日工作指派。 |
工員-技術士(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
條件(一)或(二)擇一即可,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資格/類別 | 土木類 |
---|---|
共同科目 | 【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1.電腦概論 2.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 |
專業科目 | 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高中(職)配管裝修、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70%。 |
複試項目 | 口試 |
注意事項 | 本甄試職別應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錄取通知函規定報到日提供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規定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以供查驗,未提供者喪失錄取資格。 |
其他說明 | 本職務如指派外勤工作,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敬請慎重考量自身狀況,可接受下述工作指派者始報名應試: 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護操作、閥栓類與水管橋巡查及維護、用戶無缺水、水質異常案處理及管末端排水、搶修、管網施工配合處理檢漏或操作制水閥、路平巡查及緊急調配供水、用水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水表拆裝、維修及校驗、營業協助等業務,具機車、汽車及貨車駕照者尤佳,並需協助駕駛公務車輛。 2.需接受工作調配,全年全日 24 小時分二輪制值班,執行設備監控操作。(日班上午8時至下午8時,夜班下午8時至翌日上午8時);非受指派擔任上述全年全日二輪制值班工作者,亦須接受偶發性夜間、假日工作指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