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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招考 ─ 考試科目
農會新進人員考試科目
新進人員分二試:第一試(筆試)、第二試(口試)。
新進人員共同科目
甄選類科 | 共同科目 |
---|---|
第一試(筆試) | 1.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3.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
第二試(口試) | 採統問統答方式。 |
八職等類別科目
八職等筆試科目共3科。
類別 | 類科 | 專業科目 |
---|---|---|
企劃管理類 | 會務行政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農業推廣類 | 農事、四健推廣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家政推廣 | ||
休閒旅遊 | ||
經濟事業類 | 共同供運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加工製造 | ||
行銷業務 | ||
金融業務類 | 信用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財務管理類 | 財務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保險業務類 |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資訊管理類 | 資訊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九職等以下類別科目
九職等以下筆試科目共4科。
類別 | 類科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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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管理類 | 會務行政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企業管理 4.農業概論 |
農地銀行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土地仲介與移轉稅賦概要 4.農地利用法規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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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推廣類 | 農事、四健推廣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推廣學 4.農業概論 |
家政推廣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推廣學 4.農業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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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旅遊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休閒遊憩概論 4.農業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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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事業類 | 共同供運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企業管理 4.農產運銷 |
加工製造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工業管理 4.食品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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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行銷管理 4.農產運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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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務類 | 信用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貨幣銀行學 4.會計學 |
財務管理類 | 財務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財務管理; 4.會計學 |
保險業務類 |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保險學 4.農業概要 |
資訊管理類 | 資訊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電腦概論 4.農業概論 |
七職等升六職等類別科目
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筆試科目共3科。
類別 | 類科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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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管理類 | 企劃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
農業推廣類 | 農業推廣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推廣教育實務 |
經濟事業類 | 共同供運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供運銷業務實務 |
加工製造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食品加工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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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務類 | 信用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
財務管理類 | 財務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財務處理辦法與實務 |
保險業務類 |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保險業務實務 |
資訊管理類 | 資訊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資訊管理實務 |
農會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考試科目
農會晉升職員共同科目
甄選類科 | 共同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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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題型 | 1.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問答題及申論題 3.專業科目:為問答題及申論題 |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題型 | 1. 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3. 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
農會晉升職專業科目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筆試科目共3科。
類別 | 類科 | 專業科目 |
---|---|---|
企劃管理類 | 企劃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
經濟事業類 | 共同供運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供運銷業務實務 |
金融業務類 | 信用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
農會口試:採統問統答方式
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 儀態、言辭(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與學習能力(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與經驗)。
- 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 適合該職務之特質(包括團隊合作、企圖心、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等)。
農會成績計算方式:新進人員
筆試、口試及總成績計算方式
第一試: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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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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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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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人員優待加分
- 原住民需具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並向山地鄉原住民地區農會或山地鄉原住民地區之合併農會報名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應按筆試總分優待加分3%;應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明「原住民加分」,始得加分,未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加分。
- 客家地區農會因業務需求所開職缺需具有客語能力時,具有客語能力認證者報考客家地區農會新進人員考試,得按筆試總分優待加分3%;應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明「客語能力加分」,始得加分,未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加分。
- 現職技工、工友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時,依照服務農會年資每滿1年筆試總分優待加分1%,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1年者筆試總分優待加分0.5%,未滿半年者不予加分,最高以5%為限。本項加分限報考現職服務農會新進人員考試之技工、工友,應檢附農會服務證明書,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明「技工、工友服務年資」,始得加分,未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加分。
農會升等人員合格成績
成績計算方式
- 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100分計,按各考試類別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計算合格成績。
- 現職人員經升等考試成績合格者得由各該服務農會遇缺遴升。
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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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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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等人員優待加分
現職人員參加升等考試者,依成績總分按最近10年內,每1年度考核成績甲等以上加分1%,乙等加分0.5%;報名時須檢附農會考試服務證明書正本,未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