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分析和其它追蹤。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技術支援。若您不同意Cookie的存取,可透過瀏覽器的設定選擇拒絕接受Cookie。
更多資訊請參閱《公職王會員服務條款暨隱私權聲明》。

熱門推薦課程

司法特考全新開課
司法特考起薪高、福利好,高中職畢,不限科系皆可報考。
司法特考全新開課
司法特考起薪高、福利好,高中職畢,不限科系皆可報考。

初等考 ─ 報名資格

初等考資格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並無最高年齡限制,惟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年滿65歲者應予命令退休。

學歷限制 不限學歷。
年齡限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什麼人不能考公職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考試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一、有第12條第1項但書各款情事之一。
二、冒名頂替。
三、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四、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五、不具備應考資格。

歡迎你與公職王聯繫

請填寫下列表單,我們將提供您最快速,最完整的資訊與服務

我已閱讀並同意接受 個資保護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