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分發單位及選擇志願
錄取初等考收到成績單後,約10~14天左右可登入系統選填志願,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主要分發單位以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一級機關、學校為主,工作多元化,適合各種不同背景及興趣的你。
初等考選填志願以正額錄取人員優先,依名次分發,而增額錄取人員會在正額錄取公告之後45~60天內進行,以「書面通知」增額錄取人員選填志願等相關事宜,增額錄取人員要記得在公告規定的期間內,上網填列個人基本資料,使得後續辦理分配作業。
初等考工作內容簡述
以下所列之分發單位及所列工作內容僅作參考,實際之工作內容仍應由機關視業務推動需要指派為主。
文組類科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一般行政 |
中央政府各部會及各級行政單位,包括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
辦理公文收發、公文傳遞、商標調卷紙本檔案之輸出與併卷、檔案管理、關防、印信使用管理、人事、總務等一般行政業務。 |
一般民政 |
內政部、各縣市戶政單位、各鄉鎮市區公所、民政局、兵役課、民政課、鄉里長辦公室等機關。 |
農情調查業務、農業天然災害查報及救助、兵役業務、民防相關業務-災民收容安置、墓政業務、寺廟業務、祭祀公業等業務。 |
戶政 |
內政部戶政司及各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民政局等。 |
辦理戶籍登記受理及證明文件核發、健保卡補發代收案件申請等綜合櫃台及加值服務等。 |
原住民族行政 |
原住民委員會、各縣市原住民族行政局(處、事務所、委員會)等。 |
辦理原住民族語言、教育、文化、民俗祭儀與技藝之研究、傳承、人才培育、原住民族傳播媒體、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動獎助及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業務之協調事項等。 |
教育行政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廣播電台、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單位等。 |
分發到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科書相關事宜(含清寒補助、學校用書補助)、教育類統計報表(教育部、本府主計處)、教育行事曆等;分發到學校主要辦理教務處註冊組相關業務、協助辦理教務處設備組相關業務,及校務行政系統資料業務範圍維護及更新、業務範圍公文公告、榮譽獎狀發放等。 |
社勞類科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社會行政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就業服務中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動部職訓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
兒童少年及婦女福利業務、托育養護補助及長期照顧業務、身心障礙者輔具申請業務(含65歲以下身障者愛心手錬申辦)、災害救助及關懷活動、防災業務等及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勞工行政 |
行政院勞動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各縣市勞工保險局、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等。 |
辦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等勞工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法政類科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廉政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
辦理政風業務。 |
地政 |
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局、財政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 |
不動產登記案件及地價資料之登錄、校對;簡易案件櫃台收件、審查及校對等工作;經費核銷、管控、請購及推算事宜;地籍圖定期清點、地籍圖倉庫管理及圖冊整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財商類科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財稅行政 |
財政部國庫署、各區國稅局(含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捐稽徵處及分處、財政局、稅務局等。 |
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承保、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電腦文書處理,辦理退撫基金內部稽核作業及國內委託經營受託機構之監控、稽核,質物倉庫財產管理、現金收支及保管,協助辦理質物之鑑定、估價、核貸、取贖等財稅金融相關業務。 |
金融保險 |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中央銀行等。 |
辦理有關勞保、農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或者協助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周邊金融業務、外匯證券管理、金融檢查、貨幣公債獎券發行、利率調整、存放款、票據貼現、匯兌、外匯、有價證券買賣、信用保證及投資信託等。 |
會計 |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審計室。 |
辦理主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統計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主計處、勞動部統計處、各縣市政府主計室、會計室等。 |
辦理主計業務。 |
經建行政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中央銀行、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
辦理經建行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管理類科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圖書資訊管理 |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各縣市政府、圖書館及國立大專院校等。 |
中文圖書擬購閱選、贈書處理、參考諮詢業務、參訪導覽;志工管理、公共服務管理;紙本學位論文送存管理(含點收及催徵)、紙本學位論文抽換、延後公開申請處理及專室館藏整架、移架、讀架、圖書盤點、書庫及專室財產盤點與管理等。 |
人事行政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室、銀行人事室、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銓敘部、考選部等。 |
辦理人事資料維護及人事統計報表業務、差勤(系統部分)、加班及國民旅遊卡管理,及教職員工待遇、福利、保險等事項等。 |
交通行政 |
交通部所屬各級單位、公路總局、捷運局、高速鐵路局、高速公路局及各縣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等。 |
辦理聯稽路檢及公路監理行政等相關業務、交通工程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理工類科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測量製圖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分署、辦事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縣市政府地政局、農業局、鄉鎮市區公所、地政事務所等。 |
將所紀錄下資料轉換成相對目的的空間資訊,再透由製圖轉換成各種可閱讀的圖資資訊,即所謂的地理資訊系統,例:測量、地圖繪製等。 |
電子工程 |
各縣市政府機關、內政部警政署、空中勤務總隊、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標準檢驗局、國防部軍備局、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廣播電臺等。 |
警察通訊系統網路、線路、設備之架設、拆遷、汰換、保養、維修、巡修、檢查、測試與調整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有需配合日夜及假日輪值之可能。 |
初等考綁約限制
初等考轉調限制年限,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初等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